| 撤銷註冊香港有限公司簡介 |
| 撤銷註冊香港有限公司收費 |
| 撤銷註冊香港有限公司簡介 |
香港有限公司(包括不運作公司 Dormant Company)可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第291AA條申請撤銷註冊,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(a) 公司從沒開始營業或在申請撤銷註冊前之三個月已結束營業;及
(b) 公司沒有未清還負債
若公司仍有負債,仍可申請撤銷註冊如果該等負債 :
(a) 由母公司或有關連公司;或發起人、董事、股東等負責清還;或
(b) 被債權人放棄追討,例如債權人由母公司、有關連公司、發起人、董事、股東等組成,而該等債權人簽署同意書放棄追討債項
| 撤銷註冊香港有限公司費用 |
| 本公司之費用 | HK$2,000 |
| 撤銷註冊費/刊登憲報(公司註冊處) | HK$420 |
| 申請不反對通知書(稅務局) | HK$270 |
| 合共 | HK$2,6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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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需時間:整個程序約需時6個月 | |
| 服務內容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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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新手續在1999年11月11日實施,申請人在向公司註冊處提出撤銷註冊前,必須獲得由稅務局長簽發的{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},要獲得這個通知書,該公司必須清繳所有欠稅及商業登記費
在要求稅務局長簽發{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}時,可能會被當局要求提交核數師報告及報稅表,或繳交商業登記費,故在撤銷註冊時可能會牽涉到核數及商業登記費用;且如在撤銷註冊程序進行的期間,到了法團成立日期,公司仍需要依時提交年報;申請人請填妥表格UT04後傳真到本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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